市委书记罗增斌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让有德者有“得”

阅读: 时间: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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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文截图

  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需要良好的治理环境。实现乡村善治,除了群众自治和依法治理,推行德治建设也必不可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巴中作为革命老区、秦巴山区、贫困地区的特殊区域,构建乡村善治格局,引导群众形成好风气,都要求我们围绕“人”这个核心因素做好“德”字文章。

  实施德治,要通过道德力量,感召群众充实精神世界、规范道德行为。道德力量首先来自道德模范。近年来,我们坚持党建引领和党员干部先锋示范,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后评选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新乡贤、最美诚信巴中人等典型2000余人。用群众身边人身边事培养塑造了一批有德之人,以榜样的力量凝聚思想共识、转化为共同行动。

  乡村德治实现常态长效,要让有德者有“得”。一方面,积极搭建“道德”与“获得”的联系通道,让有德者有更多获得感;另一方面,通过道德模范的评比考核与示范带动,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升道德修养、增强感恩意识。一种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向上向好的良好风尚,正慢慢养成。

  让有德者有“得”,要把模范标杆立起来。如何评出群众身边的典范?我们突出精神激励,依托乡村文明新风培育和群众文明素质提升,通过户容院貌看“习惯”、言谈举止看“修养”、致富兴业看“能力”、尊老爱幼看“美德”、律己守法看“品行”等评比活动,比出群众文明指数,让有德之人受人尊重、赢得荣誉,成为乡里乡亲学习的榜样。

  让有德者有“得”,也要用实物鼓励激发群众参与。我们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为突破,在乡村探索推行“乡村道德银行”激励模式。以银行运行理念围绕群众爱党爱国、孝老敬亲、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等5个方面47项标准,考核村民道德行为,量化道德积分,存入村民个人账户,以积分数高低作为评选道德模范的重要依据,并通过集体经济村民议定,按月按积分给予一定生产生活物资激励。积小善为大善,积小德为大德,让群众形成道德建设的自我推动力。

  让有德者有“得”,更要在市、县“两代表一委员”的考察、选拔中释放鲜明信号。德是重要标准,只有社会反映良好、过得了群众关的同志,才能被纳入推荐名单。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和层层把关,1500多名道德模范当选为村民代表和市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10名道德模范通过教育培训被录用为乡镇干部。他们也成为播撒道德文明的火种,以燎原之势在乡村形成崇德尚德尊德的良好风气。

  崇德向善,明德惟馨。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的力量也是无穷的。在干事创业、社会治理中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就能推动基层治理行稳致远。

 

  人民日报点评:

社会治理需更立体多元

  社会治理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凝聚多种力量、综合各种方式。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瞄准重点、立体施策。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才能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各地区情况不同、特点不同、重心不同,治理手段就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四川巴中就在群众自治和依法治理之外,有力探索了德治建设,通过物质的、精神的、制度的手段,提高了有德者的获得感。同时也应该看到,道德力量需要长期培育、不断实践、润化入心,方能持续释放治理潜能。

  “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从宏观社会治理到微观社会治理,从各领域系统治理到城乡社区治理,都需要多元入手、动态调整、齐头并进,实现有的放矢、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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